市 外 干 部 調 入 需 備 材 料
1、填寫《人才交流登記表》一式兩份,由本人如實清楚完整的填寫。
2、試用考核意見欄須注明企業或單位規模、主要經營范圍的簡單介紹(
包括申報調動人進入單位試用的時間、從事何崗位、在單位工作期
間的現實表現、技術、業務工作能力等考核意見),由用人單位按表
格內容要求如實、完整的填寫。其中“接收單位”欄需法人代表或
總經理簽名加意見(是否同意調入)并加蓋單位公章。
3、 申報調動人的學歷證書、職稱證書以及獲獎證書等原件、復印件。
4、 婚姻狀況及計劃生育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商調人須提供由計生部門開具的《珠海市計劃生育證明》。
2)、已婚者提供《結婚證》原件、復印件,已育的須提供“獨生子女證”
原件、復印件,符合生育第二胎的須提供縣級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因
何理由準許生育第二胎的證明及第二胎準生證、絕育證明原件及復印
件;超生的需提供絕育證明及相關的處罰證明。
3)、離異者提供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收養子女者,提供有關合法的證明材料。
5、屬夫妻分居調動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珠海方的干部或工人調入
報到介紹信和戶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買地、買房、集資入戶或自行遷
入戶口的不屬照顧夫妻分居調動范圍。
6、屬超齡的(男45周歲、女40周歲),提交養老保險費補繳承諾書。
7、如接收單位為新成立的企業(外資、內聯、合資)或未在我中心辦理過
人事代理的,須先辦理有關人事代理手續方可遞交調動材料。
8、調動人申報的材料與檔案不符或作假的,則退回、終止辦理。情節嚴重
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責任;兩年內不予受理申
報。
9、需隨遷小孩(16周歲以下)須在“隨遷家屬情況”欄清淅、明確地填寫
小孩情況;如無需隨遷的,請注明。
以上材料備齊后送交流部1、2號窗口核辦。
限時:五個工作日答復,高級人才調動隨到隨辦。
市 外 干 部 調 入 程 序
1、 填寫《人才交流登記表》一式二份,備齊商調材料送到市人力資源中心交流部1、2號窗口,若接收單位無人事權且未在我中心辦理人事代理的,則需到代理部(4、5、6號窗口)辦理企業人事代理手續。
2、 交流部核驗相關商調材料,待審核同意后在珠海人力資源網(網址:
http://www.zh-hr.com)上公布名單,5個工作日后商調人可上網查結果,
審核通過者可到1、2號窗口領取《商調函》;若不同意的則口頭答復
接收單位或本人。
3、 收到檔案后10個工作日內,交流部負責審檔,對符合條件的經審核同
意后,在網上公布名單。商調人持珠海市一級醫院的常規體檢結果(含
乙肝兩對半項目)可到2號窗口領取干部調令及戶口遷移表格;若檔
案材料不齊,通知調入單位或商調人補齊材料;若補不齊或不予認可
的,通知調入單位終止調動并退檔。
4、 憑我中心開具的《干部調動通知》、《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調動人
員花名冊》到市公安局戶政科4樓(即香洲胡灣路93號警察學校對面)辦理《戶口準遷證》。
5、 憑我中心開具的《干部調動通知》到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理《養
老、失業保險關系轉移聯系函》(地址:香洲紫荊路323號、香洲公共
汽車總站對面,咨詢電話:12333)。
6、 憑我中心開具的《干部調動通知》、市公安局開具的《戶口準遷證》、
市社保中心開具的《聯系函》回原單位所在地人事部門、公安部門及
社保部門辦理行政關系、戶籍及社保關系轉移手續。
7、 憑調出單位所在地人事部門開出的《干部介紹信》及調出單位所在地
公安部門開出的《戶口遷移證》到交流部1、2號窗辦理報到手續。
8、 憑我中心開具的《干部介紹信》、《入戶指標卡》到市公安局戶政科辦
理戶口遷入手續。
9、 憑我中心開具的干部介紹信到市社保中心辦理社會保險基金轉接手續。
注:完成報到手續后,請到交流部1號窗口辦理勞動用工手續。
咨詢電話:2289013、2287712
地址:珠海市香洲檸溪雙竹街70號
郵編:519001
網址:http://www.zh-hr.com |